2024-12-16 浏览:0
十堰纳宝工贸有限公司砷污染技术分析报告会
我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受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委托开展十堰纳宝工贸有限公司砷污染技术分析评估工作,我司于次日2024年11月30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勘察、并于2024年12月13日参加了关于十堰纳宝工贸有限公司“砷”污染技术分析报告,入会人员6人,因故缺席2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我单位建立和实施了覆盖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评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了环保工作程序,并在现场踏勘、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分析等环节以及复核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形成了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以确保此次评估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为规范此次报告的公正性,特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十堰纳宝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车用钢板酸洗项目“砷”污染技术分析评估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十堰纳宝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车用钢板酸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10800万元。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纳宝工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胡家工业园东益大道11号
联系电话:13886827299
3.承担砷环境污染技术评估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世耀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岗汉画街56号
联系电话:15565686555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个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按照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评估单位查阅环评相关文件,或通过邮箱索要报告书。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工程实施中去。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范围:①对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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